在商业和技术合作这一块,专有信息的保护那可是至关重要的事!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大麻烦,所以甲乙双方为此签协议那是必然的!
协议签订缘由
商业和技术合作里,专有信息就像是宝。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的、坦诚的协商,郑重其事地决定签订这么个协议。像本协议第一款里定义的那些专有信息,那可关系到双方的核心利益。你想,专有信息不保护好,很可能给双方带来巨大损失,所以这协议的签订就是给双方的合作加把安全锁!
专有信息声明
对于口头信息这方面,在透露给接收方之前,那必须得有个正式的声明,说明它是专有信息。完了还得书面记录下来,并且明确标注这个专有信息到底是属于甲方的还是乙方的。比如说技术参数之类的,可不能口头一说就完了,得走正规程序,这样以后有据可查。
接收方与透露方定义
协议里明确了“接收方”和“透露方”。“接收方”就是接收专有信息的那一方,“透露方”则是透露专有信息的那位。这一界定很关键,明确了双方的角色,权利和义务就好区分了。比如甲方向乙方透露技术秘密,甲方就是透露方,乙方就是接收方。
透露方保证
透露方要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向接收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要是不小心侵犯了,那麻烦就大了,接收方也会跟着受牵连。比如说一些专利技术,透露方得确保自己有合法的使用权再进行透露。
接收方义务
接收方责任可不小,要对透露方的专有信息严格控制,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这就要求接收方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比如执行作业程序,防止非授权的透露、使用或者复制。接收方还不能向第三方透露协议的相关内容。就像公司之间合作技术,接收方不能把合作的事到处宣扬。
信息免保条件
不过,有些情况是可以不用保密的。比如有书面材料能证明透露方在没附加保密义务时就公开透露的信息,或者接收方在没任何透露之前就自由拥有的这些信息。比如说甲方公开在行业会议上讲了某技术,那乙方就不需要对这部分继续保密了。
信息处理
当透露方书面要求接收方交回专有信息时,接收方得赶紧交回相关的书面和有形资料,并且没有透露方书面许可,不能随意丢弃或处理。否则万一重要信息流失了,这对合作可影响极大。这就像归还机密文件一样,一点都不能含糊。
知识产权规定
除非透露方明确授权,接收方可不能以为自己就有了包含专有信息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这方面界限必须清晰,不然到时候因为知识产权归属产生纠纷,那得浪费多少时间和精力。比如某技术信息,没有得到授权,接收方不能私自拿去申请专利。
保密必要性与费用
遵守协议条款对保护专有信息是必不可少的。一旦违约,对透露方造成的损害可能是不可挽回的,接收方得按照透露方指示保密,费用自己承担。毕竟是为了保护对方的专有信息,这点费用该花就得花。
保密期限
协议里还规定,除非透露方书面说明某项专有信息不用保密了,接收方哪怕协议结束了,也得对之前收到的专有信息保密,保密期限甚至不受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这就是让专有信息有更长久的安全保障。
大家说说,这样的保密协议对保护双方利益真的很重要,你觉得在什么情况下接收方最容易违反这个保密协议?希望大家点赞分享评论讨论!